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姬艳宁
7月9日下午,市民钟先生自驾小车经过长沙市望城区黄桥大道比亚迪电子厂路段时,因道路中间窨井盖凸出,导致车辆底盘、冷却系统、压缩机等受损严重,修车花费3400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城管、建设、电信等部门均称该井盖不归他们管。快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哪个部门愿意对此负责,钟先生既气愤又无奈。
8月1日,记者就此来到了长沙市望城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说窨井盖由各产权单位分管维护,并不是市政统一管理。市政管理的是圆形的雨污井盖,且只负责所属市政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也协调督查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带有“路灯”字样的圆形井盖应该是由城管部门负责。
随后,记者联系了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带领记者来到了事故现场,查看了事故井盖和附近相似路灯井盖后向记者解释说,路灯井盖一般均处于路灯旁的人行道上,不会建设在车行道内。事故中带有“路灯”字样的方形井盖,不知是哪个机构伪造建设,且里面的电缆也不是路灯管线。工作人员称,这条路是望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公司建设的,应该归他们管。
记者又来到望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查看资料后告知,黄桥大道的交通设施早已移交给市政部门,现不由他们管辖负责。
记者再次联系了钟先生,他表示还联系过电信局,对方回应称里面的电缆是他们的,但窨井以及井盖并不是他们的。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窨井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无法查找产权单位的无主井,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管理,多个单位共同管理同一窨井盖设施的,要加强协商沟通,明确一个养护单位负责。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震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查不清楚产权人是谁,可以向市政管理部门申请查清产权人,或者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以查明它的产权人或管理人;如果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查明侵权责任人。
记者希望望城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尽快确定窨井的管理责任人,对钟先生的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