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余蓉 通讯员 王成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衡量一所高校社会贡献与科研产出的重要标准,也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关键指标。近日,在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的指导下,由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编写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湖南3所高校表现不俗。
《报告》显示,在2020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前100名排行榜中,我省3所高校进入前40名,其中湖南大学名列第15名(95260.17万元),中南大学名列第19名(84675.60万元),湘潭大学名列第37名(54372.26万元)。
在2020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行中,湘潭大学以50608.00万元位列全国第6名,湖南大学以31361.44万元位列第8名,中南大学以24835.00万元位列第11名。这3所高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占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的45.58%。
记者了解到,在湖南大学,探索构建了“筛选培育—分析导航—融资谈判—落地转化”的全流程服务“湖大模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中南大学探索实施“现金+股权”的混合转化模式,科研人员既获得真金白银的现实收益,又通过股权激励获得企业的长期收益,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而湘潭大学近年来整合优势资源,成立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优化政策强化服务并举,提升成果转化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我省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高校不断优化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