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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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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提升群众归属感幸福感

  柳春梅

  《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提出,要构建体育组织更加健全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服务体系。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强调,要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全民健身的体制机制。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关键期,也是我省建设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南的战略机遇期。实施湖南体育“一体两翼四新”战略,释放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新动能,必须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让群众在组织中提升归属感和幸福感。应以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创新治理制度、强化人才建设和实现政社协同共赢为着力点,为构建湖南更高水平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做实全面覆盖,加快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化发展

  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实现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的根本路径。应依据《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的要求,大力建设群众身边体育组织,完善覆盖城乡、规范善治、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实现全民健身组织全省100%覆盖。

  一是以群众体育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实施好运动项目健身组织“横向到边”工程;二是科学布局基层社区妇女、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身组织,着力健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协会等组织类型;三是做实全民健身组织建设“下沉到底”工程,完善“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发展城乡社区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

  创新治理制度,推进全民健身组织治理现代化

  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改革既为全民健身组织释放了治理空间,又对全民健身组织治理制度创新和内部治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推进全民健身组织治理现代化需要双管齐下。

  一方面,应以国家治理体制创新为契机,做好全民健身组织内部治理制度设计,以组织章程为治理制度建设核心,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体系,保证全民健身组织内部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应以内部善治为目标,以制度推进全民健身组织治理的权力、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发挥,制定有关组织民主选举、会员代表、监督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活动备案和法人代表等内部治理规范。

  强化人才培养,保障全民健身组织高质量发展

  建设更高水平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加强全民健身组织人才专业化建设。充分吸纳裁判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好会员专业能力培养工程,提升全民健身服务的创造力和专业化程度。二是重视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人才的“外引内培”。大力吸纳乐于奉献、富有责任感和影响力的社会人士进入组织理事会,充分释放全民健身组织治理效能;重视全民健身组织骨干人才培养,从会员中培养选拔组织管理队伍的中坚力量;推进全民健身组织重要管理人员专职化改革,避免出现兼职管理责任懈怠问题。三是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组织人才成长环境。积极探索全民健身组织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人才“强引进、重培养、用得优”的良好局面。

  实现政社合作共赢,推动全民健身组织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省枢纽型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显著,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四五”时期,应努力实现政社合作共赢,推动全民健身组织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是重构政府主导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议由湖南省体育总会牵头,形成省、市、区(县)、街道(乡镇)四级枢纽型全民健身组织治理体系。二是深化全民健身组织“脱钩”改革。支持全民健身组织独立参与健身服务,可由全民健身组织承接的服务全部采用政府购买等形式委托;在全民健身组织自我管理、有效服务领域,政府不设管理机构。三是秉持政社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协作理念,加强全民健身组织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政府引导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格局。

  【作者系湖南城市学院体育学院副教授,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区体育文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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