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祥:你自2010年12月起无正当理由旷工,至今未回单位上班。在此期间,本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根据你的家庭住址: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城桥南居委会新晃镇西街**号寄出了《限期返回单位通知书》,限你于2020年1月15日前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你始终未与单位联系。现限你于本通知登报之日起15日内(2022年7月23日前)返回本单位报到并作出说明。逾期,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八章第二十八条第(六)款有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务段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