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田燕
近日,双峰县自来水公司发出通知,停止向居民收取20元的自来水“开通费”。
9月上旬,双峰县居民彭先生向新湖南客户端湘问频道投诉称,家里自来水因欠费停水了,可他在手机上却无法缴纳费用,并被告知要到县自来水公司大厅交20元“开通费”后才能继续用水。彭先生认为这笔收费很不合理。
接到彭先生的投诉后,记者迅速联系了双峰县自来水公司。该公司经调查研究后回复说:抄表人员开通报停、欠费水表确实有收“开通费”的现象。此前用户报停或欠费停水,抄表人员需到现场将水表拆下,用户申请开通时再装上并恢复通水。对此,县物价局出台过一个文件,其中规定:管道安装、维修,水表拆装、维修,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或《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标准》执行。营业部门是根据该规定进行收费的。
双峰县自来水公司表示,为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已要求营业部门加强对抄表人员的管理,立即停止收取停水用户的“开通费”,并正式下发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