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衡山县等18个县(市)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
县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纳入省级试点的县(市)按类型分,包括衡山县、湘阴县、湘乡市、长沙县4个大城市周边县城,邵东市、临湘市、临武县、祁阳市、溆浦县、桃江县等9个专业功能县城,临澧县、武冈市2个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桑植县、辰溪县、城步苗族自治县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
据悉,此次省级试点工作为期3年,力争一年夯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立标杆。目前,各地发改部门正组织有关县(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补齐县域短板,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