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 陈波涌
乡村振兴要靠人才,而人才的培养要靠教育。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指出,“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师资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随着“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等政策的推进,新生代乡村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缓解了乡村教师队伍数量的不足,优化了乡村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新生代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与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他们的发展与进步直接关系到这两项事业的全局。受城镇化进程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师范教育体系及教师招聘方式等重大变革的影响,新生代乡村教师呈现在空间上向城市靠近、在情感上认同城市人身份、在行为上偏爱城市生活方式的表征。同时,他们在经济待遇、婚恋育儿、专业发展等方面面临诸多困境,经常在“流”与“留”之间挣扎与徘徊,培育新生代乡村教师职业情怀显得尤为紧迫与重要。
厚植乡土情怀,重塑新生代乡村教师乡土依恋感。建议高等院校在职前培养阶段,增设专门的乡土课程与内容,使师范生提前了解乡村社会的经济、文化、历史、学情以及城乡差异,掌握在乡村学校从教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师范生提供乡村学校实习的机会,让其切身感受乡村教育与乡村社会,做好入职心理建设。建议学校利用“老带新”的机会,让本土老教师们对新生代乡村教师进行乡土文化、民风民俗的介绍与传播,并在培训中增加地方性知识模块;利用各类传统节日,组织集体活动,渗入当地特色和乡土要素,邀请家长与乡亲乡邻参与,为新生代教师与乡村社会互动提供机遇,帮助他们建立人际连接,加强乡土文化认同,尽快融入乡村社会。
构建学习共同体,增强新生代乡村教师专业归属感。坚持“人人皆可为师”的原则,构建互惠共生的同事关系,点燃共同发展的希望之火。校长及老一代教师作为扎根乡村的前辈,在情感上和专业上都要对新生代乡村教师多关心、多支持,用自身丰富的经验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新环境,帮助他们了解分析自己,并结合学校与地区的发展规划做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赋予新生代乡村教师专业自主权,多给他们搭建实施教学改革、组织学生活动、展示自我的舞台,使他们体会自我实现的满足感与愉悦感,与老一代乡村教师教学相长、共同提高。鼓励新老教师结合当地自然与人文特色一起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发现乡土之美,提升课程开发与教育教学能力,增强乡土文化自信,促进专业本土化发展。
落实多重保障,提升新生代乡村教师职业幸福感。建议各地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精神,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并对乡村教师倾斜,让新生代乡村教师的薪酬水平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建议各地酌情为新生代乡村教师增设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项目,缓解他们城乡通勤的经济压力与房贷压力。期待政府与社会公益团体协力合作,积极推进“教师安居工程”,方便新生代乡村教师的子女和老人过来一起居住,增加0~3岁甚至0~6岁的亲子陪伴时间,让他们住得舒心、教得安心。建议出台引导、支持乡村教师子女入托入学的优待政策,给予在乡村学校服务一定年限(如8~10年)的教师子女入读县城优质学校的政策保障;对教师子女随父母在乡村学校就读的,给予其一定的教育补助。增设带薪探亲假,以满足夫妻分居、亲子分离的新生代乡村教师与亲人团聚的诉求。
建立合理流动制度,提升新生代乡村教师发展获得感。建立公平透明的进城遴选制度,让新生代乡村教师从靠社会资本流动转变为靠文化资本流动。建立“以人为本”的流动积分制度。实行“年资贡献”积分制,在乡村学校任教年限可转换为流动积分,地理位置、硬件条件、生源质量越不占优的学校积分越高,并对与配偶、子女及父母长期异地的乡村教师给予倾斜。改变“分配定终生”的教师管理机制与观念,让新生代乡村教师们能够分批、安心地为乡村教育服务一定年限,提升优秀青年到乡村任教的积极性,以达成乡村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乡村教师队伍与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人力资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