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锋
高品质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多年来,湖南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2021年位列全国第8位,成为营商环境最好的十个省份之一。但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下一步应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为契机,紧扣服务市场主体这一关键,以“四个结合”建设高品质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推动强化服务理念与创新市场监管相结合
主动服务的意识是提供政务服务的前提,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是净化市场环境的关键。应强化政务服务的企业服务员和市场管理员的“双重”角色,为市场主体成长“保驾护航”。一是强化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应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学习,定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岗位大练兵、实践操作大比武等活动,通过推动服务意识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实现由“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二是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应积极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充分利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推进“大数据+市场监管”,着力提升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制度“红利”让企业“获利”。
推动标准服务与柔性服务相结合
标准服务能够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柔性服务能够突出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因此,既要建立政务服务的刚性规则,夯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也要建立政务服务的“乙方思维”,彰显政务服务的温度。 一是建立政务服务硬标准。一方面应推动政务服务场所的空间布局、硬件设施配备等标准化。另一方面应推动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的标准化。如“网上办”要绘制审批“路线图”,明确受理“责任人”,列出推进“时间表”,公布审核“意见书”,设定进度“提示音”等。“线下办”要实行办事指南“一张纸”,受理流程“一张图”,受理事项“一门清”,事项完结“一键评”等。二是突出政务服务“同理心”。应促“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视角”,针对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提前办、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帮办代办、周日办、午间办等特色服务,全力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等精准服务。应直面困扰市场主体发展的疑难杂症,成立“马上办”“协调办”“专门办”等专门的事务机构或窗口,用贴心的温度提升企业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推动便利服务与增值服务相结合
便利服务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能够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和市场主体的作业成本;增值服务是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后劲与活力。因此,在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新阶段,既要注重业务办理的“速度”,也要注重政务服务的“厚度”。一是动态优化政务审批流程。持续在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等上面做文章。一方面开展“比学赶超”行动,积极学习、推广标杆城市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以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对慵懒散漫的工作态度,冗繁复杂的工作流程,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的执法乱象、“玻璃门”“弹簧门”等顽瘴痼疾,以“刮骨疗伤”的决心,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二是精心构建增值服务体系。持续在解决企业融资难、惠企政策落地难、企业信用状况获取难、部门数据联通难等问题上下功夫。如针对惠企政策可以构建多元化的发布渠道、专题政策辅导和智能化申报平台,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针对企业融资一方面可以成立“金融超市”,创新“税贷”等产品,上线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供需对接的平台。另一方面大力促进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积极举办企业投融资推介会等活动,支持和培育企业上市融资。针对企业信用状况、部门数据的获取等可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设立信用信息查询专门平台,推进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打造“城市大脑”。
推动定期评价与日常评价相结合
定期评价是营商环境优化的“助推剂”,能够全面掌握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日常评价是感知营商环境变化的“温度计”,能够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心声”。因此,一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定期评价机制。应坚持全面性、精准性、可比性、科学性的原则,动态调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参照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更为贴近企业、贴近市场,并适合我省省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评价,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决策参考。二要建立营商环境大数据实时监测体系。应构建营商环境大数据实时监测“云平台”,充分利用“一键评”、市场主体调查等大数据构建新型的营商环境指数,打造可视化的营商环境“卫星云图”。通过营商环境大数据实时监测“云平台”,加强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分类推进“互联网+”营商环境评价,通过数据应用赋予能力,精准把握各项指标变化,及时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