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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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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省法院记录填报“三个规定”信息1896条
“逢问必录”成湖南法院新常态

  湖南日报4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陶琛 陈斌意)“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湖南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细落地,“逢问必录”已成湖南法院新常态。仅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就有1745人次记录填报“三个规定”信息1896条。

  省高院党组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将监督“三个规定”执行写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和《党组关于加强对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全省三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和“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从2020年12月至今,全省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共带头填报信息1893条,其中“一把手”填报427条。

  为严防出现“未填报”“零填报”情形,省高院督察局制定并严格落实“20日提醒、月底督办”制度。2021年5月至今,全省法院连续11个月实现了每月全员填报、每月有信息填报的良好态势。同时,省高院将全省各级法院上报的立、结案登记卡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与“三个规定”平台填报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先后通报7起14人违反“三个规定”不主动记录报告受到严肃查处的典型案例,责令2家基层法院党组向省高院党组作出检讨、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并将开展情况报省高院督察局备案,倒逼干警主动、如实记录填报。此外,还细化了绩效考核内容。自今年3月细化考核扣分内容以来,全省三级法院1155人记录填报“三个规定”信息1254条,“逢问必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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