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其中之一的绿色发展理念被广泛运用到各领域。在政策层面,党中央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行动计划。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绿色发展的顶层机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让绿色成为最亮丽的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省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产品总数245个,居全国第二位;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2786个,居全国第五位。与此同时,农业绿色发展仍面临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需大力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此,建议科学判断全省区域农业绿色发展状况,采取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
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一是坚持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思路,按照成本要素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保护发展区的空间布局,引导农业发展向优势区域集中,减轻非优势区农业发展的压力,解决空间布局上资源错配和供给错位的结构性矛盾。二是环洞庭湖区作为粮食生产主要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好、潜力大,但也存在水土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过量等问题,应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三是湘南湘西地区为柑橘等水果主要产区,应重点提升水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精深加工能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优势区。四是长株潭作为农业适度发展区,农业生产特色突出,但生态脆弱、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应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思想,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种养业及其加工业,发展优质农牧业,并辅以乡村休闲旅游,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因情施策,强化农业环境污染治理。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要践行绿色发展方式,还须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治理。农产品产地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证,应重点关注并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二是强化资源环境管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有效避免因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等行为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有效防止畜禽粪污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不当处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三是建立绿色农业发展负面清单。从绿色农产品、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规范、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高效集约化和生态农业条件六个方面设定禁止和限制的农业行为和农业领域,强化农业绿色发展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四是打造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地。把绿色农业作为核心基础产业,提高绿色食品认证比例,建立绿色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平台,为全国树立农药管控样板。
因势利导,全面养护修护农业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才能实现生态健康稳定。一是大力实施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田(圩)还湖还湿、草原保护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增加林草植被,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在石漠化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减少农事活动,对于25度以下坡耕地和贫瘠地的两季作物区,连续休耕3年,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三是针对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多、面积大、分布广、造成损失重等问题,应加大灾害防御物质投入,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四是通过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农业病、虫、草、鼠害及农业生物灾害防御体系。通过环境整治、加强生态建设和增加绿色覆盖等健全农业地质灾害和农业环境灾害防御体系。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