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湖南。
如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成为湖南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湖南日报《理论·智库》特约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毛明芳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统筹抓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多样性和自组织性等特性出发,尊重规律,统筹抓好这一工作。
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生态系统整体性是指构成生态系统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要素之间以及生态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共同生存的特性。这要求我们——
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发挥各方合力,深化系统联治,推动“单个要素”保护修复模式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模式转变。
抓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攻坚行动。统筹考虑湘江流域和洞庭湖自然地理单元的关联性、自然生态要素的综合性,以自然恢复、绿色修复为主要方法,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修复和区域综治,打造“建千里湘江滨水走廊,还八百里洞庭碧波万顷”的江湖胜景。
支持将资水、沅水、澧水流域纳入国家层面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力争实现全省重要河流、湖泊被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全覆盖,从源头上解决这些区域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从生态系统结构性出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生态系统结构性是指生态系统各种组分在时间、空间和营养关系等方面的相对有序稳定状态。这要求我们——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目标定位。促进“长株潭、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区域管控协调发展:长株潭区域重点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洞庭湖区域重点加强区域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恢复与管理;大湘南、大湘西区域重点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转入,强化“四水”源头防控。
实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全要素管控和动态管理。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础上,将碳减排、噪声、固体废物等要素纳入到管控体系中。坚持省级统筹、部门配合、区域协调、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体系及成果应用机制,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管控体系。
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见效。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对于全省优化经济布局、调控开发强度的导向作用,力促这一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园区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以及在招商引资等重要工作中应用落地。
从生态系统多样性出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态系统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结构的多样性以及生态过程的复杂性、多变性。这要求我们——
摸清生物多样性资源家底。健全我省生物多样性观测调查网络,认真做好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综合分析我省生物物种及利用情况,及时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提高生物多样性的预警水平。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健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重要物种栖息地建设,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完善生物资源保存繁育体系,维护生物种业安全。吸取欧美黑杨种植教训,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完善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及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我省生物多样性安全。
从生态系统自组织性出发,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生态系统自组织性是指生态系统通过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而不断降低自身熵含量、提高其有序程序的特性。这要求我们——
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和耕地休耕轮作。坚持用养结合,推行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休耕轮作制度,合理降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保护并有效恢复自然生态承载能力。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湖,对贫瘠耕地进行全面养护修复,保护和提升其地力。
重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尊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以“一湖三山四水”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核心,加快推进南山国家公园设立,做好洞庭湖、张家界国家公园可行性论证。科学合理确定以上三地保护的范围与强度,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坚持自然修复生态系统的同时,辅之以人工措施修复生态系统。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多途径、多方式增加国土绿色资源总量。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和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人工措施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系统质量。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