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曾佰龙 通讯员 张帅 孙妍)12月14日,记者从湘乡市相关部门获悉,一起拖延15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被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
2006年,王某甲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湘乡市东风路某地段与行人杨某洪、杨某娴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洪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6年3月31日死亡,杨某娴也受伤。因多方面原因,该案肇事司机王某甲一直未到案,导致该案拖延至今。了解情况后,湘乡市“路调委”与事故中队交警组织双方家属代表自愿平等协商。在调解中,“路调委”工作人员以及事故中队民警抽丝剥茧,讲道理,摆事实,把利害关系说清楚,帮助双方选择最有利的方案,促成王某甲主动到案,使这一时隔15年的道路交通纠纷圆满解决。
湘乡市“路调委”2018年进驻联调联处中心,专职调解员由该市司法局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路调委”充分发挥“中转”作用,建立工作流程、受案处理、调解程序、协议签订、文书制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法依程序调解。打造集预防、压减、调处于一身的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治理机制,做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集信息、共查事故、共同会商、共同协调处理。在“路调委”全覆盖式的工作模式下,调解成功率得到很大提升。
3年来,湘乡市“路调委”主持或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48件,调解384场次,其中死亡事故183件、交通事故信访纠纷42件、10年以上的交通事故积案6件,调解涉案金额约3919万元。调解的死亡事故,没有一起因未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对调解结果不服投诉和上访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