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邓慧 龙艳香)11月18日,第二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仪式在长沙举行,经过严格的选任程序,98名个人就任第二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未来5年任期内,他们将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监督员被称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每届任期5年,自2016年我省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至今,省、市人民监督员,共参加案件监督和活动2205次、参加人数达5371人,有效助推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面对新使命,新就任人民监督员的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法务工作者米红茜表示,将尽职尽责当好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不辱人民监督员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