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记者 胡盼盼)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
“证照分离”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全面总结、复制推广前期经验基础上,湖南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部署,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更大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在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把创新和加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改革综合效能,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目前,我省编制了中央层面许可事项清单的“湖南版”和“湖南自贸试验区版”以及省级层面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将全部的52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列明改革方式、改革举措、监管措施,一同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快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所需的信息化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嵌入“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等政务平台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湖南自2018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以来,改革事项、地域在我省不断拓展和延伸,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520.13万户,同比增长11.47%,其中实有企业118.44万户,同比增长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