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0日讯(记者 彭雅惠)我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将制度化。今天,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简称为《制度》),对相关执法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的规范化、常态化进行部署。
《制度》规定,今后,省内各市州在每个季度最后5日上报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其中,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岳阳等6市上报不少于3个;邵阳、娄底、永州、怀化、常德、益阳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每季度上报不少于2个;张家界每季度上报不少于1个。原则上,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按季度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典型案例,重大案例可随时上报。
经过复核评审后,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案释法是我省放大执法效果的有效路径。”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将纳入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