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远县管干部每人一张“廉政身份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0日讯(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单明海)“郑某波,县残联副理事长,2020年12月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2.7万元现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8月25日,宁远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在电脑前轻点鼠标,县残联郑某波的个人廉洁情况跃然而出,这是该县为1429名县管干部量身定做的一张电子“廉政身份证”。

  为准确掌握全县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去年以来,宁远县全面推进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的建立。在建档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明确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行的管理模式,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对需要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的党员干部,要求其围绕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家庭和社会主要关系、奖惩情况等信息如实填报。同时,还收录了涉及本人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诫勉谈话、通报、日常监督等个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全面摸清了干部的“廉情”底数。

  “因核查工作需要,请协助调阅相关4名同志的个人廉政电子档案。”不久前,县纪委监委在对县工业园营商环境调查时,通过电子廉政档案比对,发现2名干部违规经商。经查,2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为了把“死档案”变为“活资料”,县纪委监委还利用电子廉政档案进行数据抓取,通过信息比对、综合分析等方式,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发生。在今年县乡换届过程中,该县根据电子廉政档案记录的干部廉洁情况,提出否定性意见98人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