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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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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得了房,还要住得进

  金中基

  住房公积金每月都在缴存,但取用起来却不是太方便。最近从相关部门传出的两则好消息,无不令人叫好。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提高办事效率,自今年7月1日起在“手机公积金”APP实现“租房提取”业务“零审批”“秒到账”。这一面向长沙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开办的业务,办理速度之快可谓“秒杀”。

  就在早几天,重新修订的《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出台,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这意味着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装修款也能用公积金贷款了。别看这小小的举动,无不令许多买得起房子、装修不起房子的职工喜出望外。

  衣食住行是百姓的大事。住者有其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就是为了改善城市职工居住的条件,不仅具有积累性、专用性,也带有保障性、福利性和普惠性。推行这么多年来,此项政策确实让广大城市职工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加快,人民生活日益富庶,不仅要求有房住,而且“住好房”的呼声日高、趋势愈来愈强烈。当前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买了房却住不了,就是因为城市装修房子价格不菲,付了房款后就捉襟见肘。

  “租房提取”业务“零审批”、装修款也能用公积金贷款,这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试水”,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大方便了用公积金租房者,也为新买房的提供了装修资金补充,于职工而言是大好事,值得点赞。当然,这只是一种尝试。如何合理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群众实现“有房住、住好房”的愿望,这是新阶段面临的新课题和挑战,还有待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解决。此事也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人们的实际需要和美好追求出发,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才能取得成效、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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