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嘉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近期发现在我公司未授权的情况下,有人私自刻制我司行政公章并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对此,我司对这种私刻公章从事经济活动的违法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此使用私自刻制的公章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将由刻制公章的人承担全部责任,与衡阳市嘉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概无关。
特此声明
衡阳市嘉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