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海军 张 军 蒋 睿
街道干净整洁,小游园郁郁葱葱,门前鲜花绽放……穿行于湘潭各村落,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幅绿、净、美的山水田园画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就像一双神奇的“魔术手”,抹去了昔日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旧标签,点亮了美丽新风景。
近年来,湘潭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湘潭模式”,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以“百日攻坚”为抓手,擦亮村庄清新底色
乡村振兴的基础是生态宜居,生态宜居的基础是村容整洁。今年下半年,湘潭市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围绕解决垃圾围村、提升环境卫生意识以及协同整治等方面大力推进整治模式的优化创新。
为解决垃圾围村的问题,各区县在保洁员队伍中专设垃圾清运员,以村为单位开展服务外包,在户分类的基础上,由清运员挨家挨户定期上门收集垃圾,统一转运,并通过公益性岗位和垃圾治理付费服务保障模式处置投入增加问题。目前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垃圾上门回收模式,新配备收集车辆2200余台,取缔小型敞口式垃圾池4000余座。
通过推进村庄清洁由清脏向治乱拓展,湘潭市不断强化村民人居环境意识,将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内容纳入“美丽庭院”“清洁户”等评比内容,开展“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公示、一年一表彰”,比出思想意识、赛出精神状态。目前全市共创建“美丽庭院星级户”159320户,占全市农户的40%。
凝聚合力,协同治差。该市将农村水环境、路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工作范畴,整合“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管护力量和资金,大力推行领导巡河巡路巡林,打造美丽河湖和“水美湘村”。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巡河巡路54660次,整治问题14500个,打造样板河湖68条(段),评选10条最美农村公路,实现“一年一河(路)段”“一乡一亮点”,成为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网红”打卡点。
以项目推进为重点,提升人居环境成色
村庄清洁是面子,项目建设是里子。在抓好常态保洁的同时,湘潭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夯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今年4月,湘潭市成立“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总指挥部,专门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协调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任指挥长,抓项目建设的统筹调度。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规划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规划,指导县市区按照“务实管用、落地见效”的标准,合理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完成村庄“多规合一”规划编制228个,有望在全省率先完成全覆盖。湘乡泉湖片区规划成果获评湖南省2022年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和案例展评活动一等奖。
按照“整改提升、规范建设、长效管护”的基本思路,湘潭市持续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严格落实“首厕过关制”,引入监理公司,对改(新)建厕所进行全过程监督,市、县、乡三级设立农户改厕监督举报、质量维护电话,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目前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以上。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打包形成3大类14个PPP项目包全面推进。目前全市乡镇实现垃圾压缩中转设施全覆盖,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采用新建“化粪池+人工湿地”一体化设备治理散户污水,采用扩建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等方式,收集集中户污水。
此外,按照区域和户数将全市农村分解为网格,明确网格的管护责任,合理配备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回收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管护力量,明确管护标准,做到垃圾污水“发现一处清除一处”。
以付费服务机制为切入口,提升长效管护特色
近年来,湘潭市着眼破解“政府干、农民看”的困局,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入手,激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盘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提速。
为引导农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使农民群众养成“爱整洁、讲卫生、讲文明、重保持”的良好习惯。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成立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议付费标准、议“门前三包”、议村庄保洁,发动新乡贤参与家乡的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事务,让农民成为主人。湘潭县天马山村胡孝阳作为新乡贤代表回到家乡从2016年开始先后投资1.5亿元成立农业示范园、种养合作社和生态农业园,带领乡亲们改善生活环境,发展农业经济,打造成天马山的“美丽乡村”,环境的显著变化带来生活品质的显著提升。
通过制定《湘潭市村庄清洁常态长效运行保障管理办法》,指导农户实行“四分两桶法”、农村公共区域实行“两分两桶法”、村部和乡镇办公区域实行“三分三桶法”,做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村庄清洁常态运行模式。全市农村共配备6780名保洁员,配置各类户用分类垃圾桶10万余个,行政村配备收集车辆2200余辆、垃圾收集点2900余个、垃圾分类点800多个,乡(镇)建成了垃圾中转站55座,实现了全覆盖。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乡村“活”起来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村支“两委”和党员干部需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推行“红黑榜”,让脸红促进整改,让监督促进提升,推行“积分制”,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解决了长效管护机制不持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