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罗佳峰)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1月29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协议纠纷,全市33个市直单位和4个区县政府及部分区直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旁听。
为了推进七星山项目开发,被告永定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原告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了《张家界七星山项目招商框架协议书》《张家界七星山旅游开发项目投资合同》和《张家界七星山旅游开发项目投资补充合同》,对项目开发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事项等作了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被告永定区政府以原告存在严重违约事实、符合合同约定解除条件为由,作出了解除案涉3份合同的决定。原告不服,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永定区政府作出的解除决定。
由于该案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社会关注度高,同时属于行政协议这类新类型行政案件,具有典型宣传意义,经与市委依法治市办沟通,确定该案作为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观摩案件。
整个庭审活动严格按照举证、质证、辩论等各个程序依次进行,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归纳的辩论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在征询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决定庭后组织调解。
“这是一场非常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课!”庭审结束后,参会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身临庭审现场,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对行政案件庭审程序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作为领导干部,将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