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县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联﹝202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管理,经县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多次敦促返岗未归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公告,请以下人员于2022年5月13日前返回各自单位上班或履行相关手续,逾期不归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解聘后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宜严格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办理。
南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