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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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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民法典》实施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胡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成效逐渐彰显,对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标《民法典》新规定新要求,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几个方面的差距:一是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够健全,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度;三是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四是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够健全,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进程。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症施治,进一步助推《民法典》实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重点是列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通过“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新一轮“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促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全面、广泛、精准听取意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政府应增强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决策意识。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为老百姓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认真对待权利,是依法决策的基本要求。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做好对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民事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阐释和解读的工作,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争当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依据民法典实施民事活动成为全民自觉、社会风尚。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对于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工作。行政机关要提高执法水平,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查阅、利用行政执法卷宗材料和收集证据等调查核实工作。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理顺应诉工作体制、规范应诉工作程序、加强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应诉,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作者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社科基金委托项目“《民法典》实施后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0WTB0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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