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
这本集子是作者的读书心得,我觉得不属于范畴内的读后感,是超越了读后感的一种格外的文体,可洞见作者缜密心思,这种心思全都寄予在字里行间,短小精悍的同时绝不啰嗦,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这很难得。
我跟作者交往不多,印象却深刻:从不多言,话讲完了就沉默。这符合读书人的性格,读书人都把心思放在书卷里,而作者既是读书人又是作家,读书和写作又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锻炼出了作者阅读的敏锐:他一直读符合自己口味的书,一直在书本里来领悟和解析这个世界,因此便多了些文人的非常有必要的矜持。一个人但凡喜欢阅读,总会在这个人的身上找到不同的地方:衣着、步态或神色。
我也嗜读,人一辈子我觉得应该要有点敬畏和癖好,见到好书就心痒,见到书店就亲切,看到有书的房子就想跟主人套近乎,这都是读书人骨子里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东西,都融入在血液里了。作者嗜读的程度已有多年,一直在书卷里觅清欢:清欢真是难得,保持这种单纯更是难得。翻工具书,读鲍尔·吉原野,读狄更斯……涉猎广泛。我跟作者一样,喜欢摩挲书本,拿到书本就先看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然后才拆开塑封读内容,对书本的痴迷程度,我想任何真正的读书人都应该会是一样的状态。
作者一直与书本较劲:《读书与交友》《读书三得》《低头读书》……这本集子里写的都是与书有关的内容,在比较了解作者的前提下再去读这本集子里的文字,便会更亲切,更会有一种惺惺相惜的认同感。当然,集子里的很多篇什都在报端读过,为何结集出版,我想作者既是回顾自己读书的历程,又是对自己的阅读经历做个总结。
集子草绿色,拿到手里打开就有一股油墨清香。读书人的习惯动作就是拿起书本喜欢先闻闻油墨香,也就是书香气,这种书香气一直沉潜在每个真正读书人的骨子里,是会伴随一辈子的。读书人保持读书时间,保持买书这个习惯,关起门就能静下来读书,这就是读书的享受。
读书人与读书人才有话题,在不读书的人看来,读书人便成了书呆子,其实读书人不是木讷,只是在不读书的人面前才不善于言谈。我跟作者的交往大多在通讯工具上,这种表达的好处就是:能书面表达很多自己的观点,能将很多西方作家一长串的名字打出来。
作者的朋友圈发得不多,每发一次都很注意,这种自觉是难得的。建文先生曾说过,懂文字的人审美就是跟常人不同,如拍张照片,构图和视角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美。作者在圈里发的那些图片,大概都出自手里的手机,不能跟专业摄影师比,但视觉上的审美出来了,这也顺应了一句话:艺术是相通和相辅相成的。
作者爱好广泛,萨克斯、篆刻、英语、读书、写作,且都是艺术爱好。这种对艺术的享受和乐在其中,是一般人能体会到的。作者曾说,这份修为,除了补给知识、精进素养外,更是一场关于爱与悲悯的修炼。
人短短一辈子,总要有点信仰,这种信仰将会伴随人整个一生。本书作者一再表达自己的感受:快速转型的喧嚣世界催生出太多的迷离诱惑、太多的悸动浮躁,太浓的红尘浸染,以至将你我拉向身不由己日益肤浅的随波逐流。每当读到这本书中这类句子,我都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能表达出这种意思和想法,是要不断读书和修炼才能有此感悟的。
董桥说过,文字是肉做的,我想作者深知这句话的含义和分量。只有在文字里,晦暗的灵魂才被照亮,书和文字才能同时被成全。
(《卷里明珠随处觅》 黎安著 中南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