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米承实 陈菲菲)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干部杨某、夏某主动配合组织调查,且及时退股整改到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鹤城区教师宋某直接参与幼儿园日常经营管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记过处分。2月9日,怀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一起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典型案例,同案的5名公职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为整治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从去年12月初开始,怀化市纪委监委牵头,集中清理整顿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行为。该市组建工作专班,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全市民办幼儿园设立及办学基本情况,对幼儿园股东身份、资产构成等进行分析研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对已掌握的公职人员涉嫌违规参股办园等问题线索迅速展开核查。目前,全市554所民办幼儿园中共发现公职人员入股经营或亲属入股经营问题的有59所,涉及公职人员27人,均已整改到位。
在此基础上,怀化市纪委监委组建3个工作组,梳理起底2018年以来涉及民办幼儿园违规办园的26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对其中3件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麻阳住建局原局长滕某出资70万元入股麻阳一幼儿园,并在幼儿园选址、规划等方面参加股东讨论,发表意见。滕某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留置,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尚在进一步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