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李金柳、凡博文、郑思温、左碧波、刘晶、阳飞鸽、谭震朝、罗明子、刘灵、刘科、孙劲云、马科、易卫、吴平、张斓、谢宁、傅畅、陈志燕、谭俊杰、张韬、朱璐:
根据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巡察工作组《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院)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经查,你们二十二人目前的情况,属于通知要求的人员清理的范围。有色院根据通知的要求以及有色院相关规章制度,决定停止你们在有色院的社保缴纳及相关待遇的发放。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到具体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后续缴费事宜。
特此通知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