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刚(身份证号43090********50338):
你未经我行批准,长期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根据我行相关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你的行为视同为旷工,严重违反了我行规章制度。我行多次通过不同渠道联系你,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根据我行相关规定,旷工连续达到10个工作日以上我行有权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现通知你在2021年8月7日前返回我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报到,我行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