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7月8日14时,我从长沙市中南大学地铁站搭乘地铁,安检时并未有人提醒或阻止携带3万毫安的充电宝进站。19时30分,我从万家丽地铁站进站时,却因为充电宝的原因被安检人员阻止进入。我不明白:随身携带充电宝已是常态,为什么地铁站会有这样不便民的规定存在?一市民
记者追踪:
7月9日,记者致电长沙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长沙地铁”官方公众号于6月18日发布了《长沙地铁安检标准按要求提升》的文章,公布了乘客乘坐地铁的10条安检要求,其中对充电宝的携带就有具体规定: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电压5V且超过2万毫安,或3.7V且超过2.7万毫安的充电宝不可携带;每人累计不得携带超过2个符合要求的充电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个地铁站点对此都有相关公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田燕 通讯员 付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