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施泉江
通讯员 刘沁 陆群亮
【红色基因】
“实事求是、敢于斗争、独立自主、勇于担当。”这是80多年前,从风雨桥上走过的红军在通道转兵时留下的精神。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挖掘“通道转兵”红色基因,凭着吃得苦、耐得烦的劲头创先争优,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故事】
6月8日上午,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驱车70公里山路,来到当事人所住的侗寨吊脚楼里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据了解,原告龙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因在山上挖炭窑时突遇塌方,丈夫杨某某的脊椎被压断造成下半身瘫痪,常年居家,不能外出。此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产生隔阂。龙某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某离婚。经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原告撤回了离婚请求,这个特殊的家庭被成功挽救。
“因为当事人瘫痪在家出行不便,无法外出,我们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上门开庭。”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川义告诉记者,“夫妻二人因为久居侗寨,不懂汉语,而我正好是一名‘双语法官’(侗语+汉语),上门开庭更能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法官走出法院,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实现最大限度的便民。
同时,针对通道侗族人口占78.3%,多居住在农村和偏远山区的现实,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托3个基层人民法庭,建立3个“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培养“双语法官”,注重对干警进行侗语和侗族风俗习惯的培训,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双语法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侗族村寨。
近3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巡回法庭审理案件135件,邀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42人次,“双语法庭”共审理案件116件。
【感言】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道法院立足丰富的红色资源,把红色基因融入到法院工作中,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反哺全县红色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既擦亮了“通道转兵”这块名片的底色,也让通道法院作为“红色法院”的底蕴更浓更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