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6日讯(通讯员 杨炎 朱明 记者 黄婷婷)货物进口后,发现少缴、漏缴税款,担心信用降级怎么办?15日,湘潭某企业关务总监郭女士告诉记者,公司近日在核对账目时,发现一批货物进口后,有一笔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向海关申报缴税,便第一时间向长沙海关所属韶山海关报告相关情况,申请适用“主动披露”政策。
经韶山海关调查核实,该企业自查自报特许权使用费未申报缴税情况,可适用“主动披露”政策。依据有关规定,除补征税款外,不再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降级,并依法减免滞纳金20余万元。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制度。是指企业对照海关监管制度要求,通过自我检查,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将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报告海关,经海关核实符合“主动披露”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项制度。
长沙海关企管处负责人表示,该制度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鼓励、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经营、主动报告、及时纠错,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2019年至今,长沙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60余起,累计减免企业滞纳金1600余万元,让外贸企业享受诚信经营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