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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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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探索“田长制”耕地保护新模式
建立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制度,定期定时联合巡查,防止乱占耕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0日讯(见习记者 卢嘉俊 通讯员 龚卫国 宋慧群 万林辉)“作为村级‘田长’,一旦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就要及时制止并上报。”3月9日,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宽乡拾担村,乡“田长制”专干杨庆与村级“田长”周小云在耕地巡查,他们一边交流巡查体会,一边记录巡查结果。

  今年初,作为芷江“田长制”试点乡,水宽乡已建立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田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该乡对基本农田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管理。芷江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田长制”。

  “田长制”推行网格化巡管和专人监管,对责任田进行定期定时联合巡查,内容包括: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有无建厂、建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情况等。如发现,将及时制止并向网格负责人和上一级“田长”报告。

  “作为农业大县,芷江有耕地54.8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8.48万亩,其他一般耕地16.34万亩。”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孝芳介绍,当前因重大项目占用、一般基础设施占用、农村建房违法占用、临时用地占用等违法乱占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芷江创新“田长制”这一耕地保护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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