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日讯(记者 邹靖方 通讯员 向涛)今天,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在全省启动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根据活动规则,个人消费者在所有行业取得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均可参与第一次开奖。随后,可在一次开奖结果的页面录入个人信息,参与二次开奖。成功参与二次开奖的发票,符合三次开奖条件的,可以自动参与三次开奖。
据了解,2021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设置的奖金总额近3000万元。今年一次开奖的奖项设置为每天7100个,单个奖金从5元到100元不等,奖金共6万元。二次开奖每季一期,每期设中奖名额10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三次开奖设一期,设中奖名额1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含税)。
省税务局提醒,消费者发现商家拒开发票、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6热线举报投诉,税务机关将依法查处。利用或套取他人发票(含发票信息)参与“发票有奖”活动的,取消其参与“发票有奖”活动资格;已兑奖金的,追缴其已兑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