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4日讯(记者 彭可心)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切实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后管理,坚决遏制新增批而未供土地,湖南9宗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土地供应的用地批文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其中,对批准用地全部未供应的批文整体撤销;对部分已供应的用地批文,未供应部分予以撤销,已供应部分仍然有效。
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相关公告显示,这9宗用地批文所涉及的项目分别是:宁乡市2020年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宁乡市2020年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宁乡高新区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宁乡生产基地征地、衡阳市2020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建设用地、衡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益阳市赫山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郴州市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芷江侗族自治县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娄底市2020年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其中,娄底市2020年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在承诺供地时间内未完成任何供地,用地批文被整体撤销;其他8个项目均完成了部分供地,土地批文被部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