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邵阳县老城区棚改拆迁户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家里的水表被自来水公司直接拆掉,自来水公司还把用户的水管一并拆掉拿走。经过咨询棚改指挥部得知,他们根本没有安排自来水公司拆掉拆迁户的水表。请问自来水公司,拆迁户的用水户头直接被注销,是否能继续保留和进行迁移?事先不通知拆迁户擅自拆表,是否有依据? 一读者
记者追踪:
1月15日,邵阳县自来水公司回复称,为了积极配合老城区棚改工作,县自来水公司根据棚改指挥部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投诉者反映的拆掉拆迁户的水表和水管是根据指挥部拆迁工作进度安排的,拆迁补偿等工作完成后,在拆除房屋前,必须对水、电、通信等设施进行拆除,如不拆除水、电等设施,就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以及造成水资源浪费。注销用水户头是根据拆迁补偿政策,房屋补偿已包含了水、电等方面的补偿,并且拆迁户已不在原房屋所在地用水,用水户头应当注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