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谷中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描绘了民生保障和美好生活的蓝图。
经过坚持不懈努力,湖南人民生活得到全方位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同时,应该清醒认识到,我省社会保障体系不仅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经济增长放缓等挑战,还存在一些发展问题。比如,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均衡,地区差异、城乡差异较大,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适应;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存在风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率偏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主要依赖财政,参保人员大部分选择低档次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较低;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结构不够合理,以税收、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不够完善,劳动收入征税比例过大而资产税征收比例过低;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共享性和包容性有待提高等。
这些社会保障问题,说明湖南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距离,需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主线,用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利益问题和生活保障问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机制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生保障建设,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新业态经济、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赋予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年金的资格;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就业支持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促进社会保险制度良性运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残疾人和留守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构建老人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建立住房、交通、医疗等领域适老化改造机制,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稳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彰显了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生活保障功能,遵循了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规律,主动回应了我省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发展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