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
近段时间,本报频频接到网友被骗的投诉,遭遇的骗术大概有如下几种:开设视频剪辑等课程,付费学习新媒体制作,月入2万;参加培训后,心仪工作手到擒来;付费远程上网课,考证后,即可挂证且年入10万……行骗者简单注册一个公司,虚构成功案例和学员评价,夸大承诺,通过聊天软件广撒网。钱到手,或隐匿遁形而去,或换个“马甲”继续骗。
这样拙劣的网络骗局为何能频频得手?
行骗者善钻制度的空子,犯罪成本低。自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理论上1元钱也能开公司。这种降低创业成本的利好政策,被一些人念歪了经。预谋行骗者不费多少成本,虚假出资,一台电脑加一根网线就可注册多家公司,今天挂牌A公司,明天挂牌B公司,后天挂牌C企业,“收割”一茬又一茬不明真相的网民的钱包。
受骗者防范意识淡薄。分析诸多投诉,受害人以大学生或待业者居多,大多缺乏防范意识,或轻信对方口头承诺,未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明确;或被对方花言巧语所惑,未实地考察,就将钱打入对方私人账户等。一些人被骗后又难以或不便较真维权,助长了骗局的存在。去年记者曾调查过一网络诈骗案:位于衡阳的某公司以开设“Python爬虫”课程为由,骗取了大量网友课程费。某校被骗者中,却只有2个人投诉举报。
执法监督力度欠缺。多年来,对公司的监管,多为“属地管理责任+公司主体责任”。但从记者近几年帮消费者维权的情形来看,此类案件大多案值低,有些被举报的公司注册地和行为地不在同一个县市区内,执法难度大、成本高,有的监管部门最终用一句“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打发。反复折腾后,消费者也筋疲力尽,不了了之。
防诈之慎不可无,诚信之基不可失。今年7月1日,新《公司法》即将实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全面认缴制改为五年限期认缴制,这是一个进步。要想“天下无骗”,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接到网友投诉或发现异常经营行为时,及时进行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严惩违规行为。对个人来说,要提高甄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避免被虚假承诺和高额报酬所迷惑。毕竟,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