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观点·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3年08月16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律之帚清扫“网络厕所”

  江德斌

  “我发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却莫名其妙被别人‘挂厕’了,对方发表了不少贬损我的言论,评论区里也都是对我的人身攻击。”来自广东江门的谭女士发现自己发在社交平台上的一组COS(角色扮演)照片被人“挂厕”了。8月14日的《法治日报》披露了网络世界的这一肮脏角落。

  所谓“挂厕”,是指当事人照片、行为或言论被网友投稿至社交平台的“厕所号”,也称“网络厕所”。而“厕所号”是一类隔空喊话式账号,网友可以私信进行投稿,账号所有者再将投稿以匿名形式发出。

  “网络厕所”里充斥着各种负面内容,如同一个脏乱的情绪厕所。随着“脏乱”不断累积,负面、消极情绪走向极端化。如不合法地披露“被挂者”个人私密信息,对其进行各种恶意的、不道德的谩骂和极端讨论,形成网暴。集聚在“网络厕所”的群体主要是未成年人,这种低龄人群的互相伤害,往往因思想的不成熟,而表现得更为激烈、极端,产生的恶果也更为严重。

  “网络厕所”,臭味相投,人以群分。不少博主为博流量,不惜摆出一副混子氓流、腹黑毒舌的“烂人”人设,辱骂一切、否定一切。此类“厕所号”,吸引了一批“秉性相通”的同类。粉丝和博主相互讨好、彼此强化,久而久之,进一步恶化了账号调性,使其在剑走偏锋、乌烟瘴气的路上,加速狂奔。

  “网络厕所”里的发言之所以肆无忌惮,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采取了匿名制,对投稿内容没有限制。在没有约束的环境下,仅指望用户的道德自律,显然是不够的。有关部门应针对“网络厕所”的特征,强化监管、规范管理,要求平台改变发言、投稿规则,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同时,拿起法律之帚,依法惩处网暴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