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今天,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23条稳经济措施,通过激发消费活力、扩大有效投资、助企纾困解难,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该市将落实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财税补贴政策,对全市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存量非住宅商品房买卖进行财税补贴;实施汽车促消费活动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奖励,落实新能源车资金补贴政策,带动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力争2023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70万辆;加大促消费活动,发放400万元文旅消费券,发放4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满减消费券。
稳定房地产领域投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组织“千企百展抢订单”行动,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实地参展、线上参展、代参展等方式赴境外参展;举办“投资长沙年”活动,赴境外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全年引进和培育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标志性项目9个以上。
《通知》要求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延续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该市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原规定的6个月内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予以缴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一次性、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该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