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婷婷)2月5日,湖南《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稳增长20条”)发布。其中,置换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资金补贴的政策,引发省内汽车行业组织、经销商及消费者广泛关注。今天,省商务厅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说明。
政策提出,今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
据了解,消费者在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企业报废个人名下家用汽车,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时间为今年2月5日(政策发布日)—6月30日。不具有资质的企业无法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针对提交资料申领补贴问题,省商务厅表示,将通过公开评选方式选定一家线上平台作为补贴申领服务平台,消费者登录线上平台申报端口提交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能源乘用车购车发票等资料,经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将5000元补贴发放到线上平台绑定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对于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转出个人名下家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是否可申领补贴”的问题,根据目前政策规定,没有纳入补贴申领范围。后续,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争取扩大受惠面。
具体实施细则和申领指南将在2月底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消费者3月上旬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资料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