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提出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这意味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湿地保护即将迎来“黄金时代”。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中,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而出台《规划》、向国际社会贡献湿地保护中国智慧,既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将对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湿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规划先行,加强统筹。此前涉及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方面,侧重于单一要素或单一功能的保护。这次发布的《规划》,明确了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依据、主体及落实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事项。这意味着,法律配套衔接在不断夯实,湿地保护的“制度网”在不断织密扎牢。进一步形成一体推进、合力保护湿地的工作格局,湿地将成为人民共享的绿意空间。
保护湿地,是一项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伟业。不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努力形成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未来我们目之所及,将是“秋风征雁落,晴日野鸥迷”的神州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