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文
如何辨别房屋是不是危房?市民只要看到房屋挂有“红牌”或“黄牌”,就一目了然。8月中旬,长沙市对自建房实行“红、黄”两色标牌现场挂牌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挂红牌警示,要求立即禁止使用;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挂黄牌警示,要求限制使用,立即停止经营;经过整改并验收、核实无误后予以销号、房屋摘牌。这是长沙市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出又一务实举措。
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5月初以来,长沙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长沙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全力出击,用100多天时间,打了一场实战硬战,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9月17日,长沙市召开进一步深化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自建房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继续巩固“百日攻坚”成果,进一步抓深抓实,压茬推进,努力构建自建房系统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上下齐心,打响自建房安全整治“攻坚战”
5月初长沙启动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强力推进,累计投入排查整治人员10.4万人,专业技术力量1.1万人,发动企业1546家,投入机械设备2.4万余台(套),组织培训7.97万人次,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5.18亿元,为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长沙市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的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冲锋在前,抓深抓细整治措施,做实做好群众工作,按照“三个不区分”的原则、对标“六步法”和“四性”要求,先后启动了两轮排查,累计排查自建房110余万栋,为下一步分类整改、系统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长沙市坚持边查边改、快查快改、分类整改,聚焦重大安全隐患和结构安全隐患整改。8月17日,第一轮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较大、一般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动态清零”。第二轮排查出的“四性”问题隐患,正在按要求加速整治,守住了“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安全底线。
整治过程中,长沙市并不是“一拆了之、一封了之”,而是强化“四个帮扶”,坚持疏堵结合。岳麓区天马美食街拆除行动中,在做好经营业主、高校师生的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的同时,属地党委政府帮扶经营户尽快顺利转租,支持经营户继续在大学城开展经营,还为大学城的师生保障了日常生活需求配套,让拆除行动既有速度,更有温度;在推进“涉外一条街”整治中,长沙高新区结合片区实际和群众意愿,在原地址对该片区居民自建房进行整体重建,从根本上解决涉外片区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长沙市整章建制、多方联动,探索、涌现出一批创新经验。望城区筹建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建立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机制,率先发放第一本自建房施工许可证;芙蓉区以“党建聚合力”为统揽,组织30多期“芙蓉夜话”,高质量推动多个片区系统治理;天心区率先出台《D级楼栋危房重建专项指引》,全面启动危房重建工作;开福区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配套出台房屋检测、搬迁补助等政策;浏阳市聚焦“点、线、面”三同时,形成点上示范,线上聚力,面上攻势。此外,岳麓区的“技术三库”,宁乡市的“联点包干”,雨花区的“数字赋能”,长沙县的“三全措施”等都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多措并举,打好自建房系统治理“持久战”
自建房安全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只是开始,“攻坚战”之后是“持久战”。如何打好这场“持久战”?长沙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标对表,确保政策延续,在原有指挥部架构基础上,成立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四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今后3年的自建房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长沙市将围绕巩固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成果,深入推进“四性”问题分类整改,全面深化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长沙市将重点开展“百日攻坚”分级抽查验收,持续推进“四性”问题彻底整治,推广实施规模以上自建房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工作,推动自建房安全整治走深走实。
在“四性”问题整治方面,长沙将实行“一房一策”,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扎实推进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隐患问题整治。
在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方面,长沙在全市推广实施规模以上自建房行政审批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以及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按照联合审批、降费减负、技术支持、帮代办理的思路,进一步研究审批程序,逐步推广,确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长沙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实行自建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措施,及时受理和处置举报问题,对有效举报兑现奖励。
在健全自建房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方面,长沙将完善房屋安全鉴定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鉴定机构管理,定期组织安全鉴定市场主体自查自纠,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质量抽查,确保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一律进行安全鉴定以及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面完成安全鉴定;完善自建房“凡建必监”机制,对“规模以上”自建房严格实行施工许可,探索“规模以下”自建房政府打包购买施工监理等方式,确保监管无死角;加快修订《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启动自建房安全监管立法,推动全市房屋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从源头建立自建房建设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经营、使用、改扩建、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根据《方案》,长沙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推动全市房屋安全管理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