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日前,科学技术部等七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加强科研助理岗位服务保障等作出安排。
科研助理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早在2020年6月,国家六部门就联合发文,鼓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科技部的数据显示,截至当年8月底,各部门、各地方计划开发应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已超过10万个。当时,还有部分人认为科研助理只是促进就业的“权宜之计”,但从近两年的实践看,一批高校毕业生在走上科研助理岗位后,在科技战线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让人们看到了科研助理岗位的“诗和远方”。
据了解,招募科研助理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高校、国家实验室的科研项目组都设有相应岗位。在我国,大量开发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既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好路径,达到“学有所用,人尽其才”的效果,又对科研活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此次《通知》对科研助理岗位的落实要求,主要范围是部省属高校、院所、中央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区以及之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笔者认为,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大范围。比如鼓励部分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专门开辟科研助理岗位,让优秀青年人才成为解决其技术难题的一环,在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效能等方面实现多赢。
在现有人才政策下,科研助理岗位是充实和完善科研队伍的重要途径。各地和相关单位当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提升科研助理工作的吸引力,让他们工作得安心又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