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罗赞)17日,《湖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专班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长沙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出席,副省长王一鸥代表省人民政府发言。
会议听取了省住建厅关于立法必要性、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征求意见情况及法规主要内容的汇报;省人大环资委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与会人员还围绕法规草案涉及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坚定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紧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立法工作。要站在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大势,处理好自建房增量与存量的关系。要依法有据,坚持问题导向,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消盲点、补短板,法规草案既要发挥安全监管作用,也要发挥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立足实际,紧扣压实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自建房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依文件,有力有效设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