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蒋慧玲)近日,永州市委研究出台《关于党政部门向市政协通报重要情况制度》《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支持政协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永州市党政部门向市政协通报的重要情况,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市重要法规在全市贯彻执行情况,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开展及完成情况,重大人事变动情况,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情况等。
通报主要以通报会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书面通报、实地视察、座谈交流等形式。通报会由市政协办公室商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通报情况后,开展座谈讨论。
永州市政协主要领导介绍,这项制度出台,充分保障了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