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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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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区内单人多杆多钩钓鱼属违法
开福区法院在湘江边开庭办案

  湖南日报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刘笑贫 罗晓)“原来一人多杆多钩钓鱼也违法!我们一定告诉亲戚朋友。”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生态修复基地(湘江边)巡回审判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在湘江边巡回审理“单人多杆多钩”案件。

  今年3月8日11时许,被告李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关帝广场河段禁渔区域水域,使用三杆鱼竿及真饵复钩72个进行捕鱼时被渔政部门查获。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李某使用的钓具3根、真饵复钩72个,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提到的禁用渔具。

  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认为,被告李某为满足个人喜好,在长江十年禁捕的禁渔期、禁捕区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鱼,给湘江水生生物带来极大的危害,遂于5月10日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

  “法院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气,一听就懂。”40余名在湘江边休闲散步、垂钓的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后纷纷表示,法院这种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的举措很有宣传教育意义,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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