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梁可庭)2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五年,全省共查办各类消费侵权案件928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聚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每年在“3·15”开展集中普法,省及市州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省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在践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得到加强。在社会监督保护方面,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2.39万件,解决21.07万件,解决率94.10%。在打造守法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方面,到2021年,全省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单位5656家,示范商圈(街区)56个,集贸市场113家。在国务院年度考核中,我省质量工作居第8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报告也指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存在问题和短板不容忽视。如全社会依法共抓大保护格局需进一步形成,多数地方部门依法履职难以实质落地,社会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依然严重,食品安全侵权居高不下,“一老一小”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令人揪心;网上消费等新兴领域侵权高发、维权困难,存在个性化定价与“大数据杀熟”消费维权难、维权对象“难觅踪影”等顽固症结;消费维权机制还不够健全高效,消费维权渠道不畅、时间太长、成本过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消费领域的新业态、新形式更迭变化太快,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前端防范、事中监管、末端惩戒的力度,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网络消费、老年群体消费等方面出台法律法规。既要公开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又要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提振社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