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芳 朱宝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领域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的和谐之地。清廉高校建设与依法治校互为表里、互相支撑,将法治作为清廉高校治理的基本方式,筑牢清廉高校建设思想基础,健全高校治理规则体系,规范高校权力运行,从而在高校实现理念之治、规则之治、限权之治,是我国清廉高校建设的必然路径。
培育法治理念
夯实清廉高校建设思想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建设清廉高校,应注重通过清廉文化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清廉的法治理念和价值追求,进而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升华。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清廉教育。高校党委要把清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治校和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相结合,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校风。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各环节,提高教师加强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廉洁思想教育,大力开展树典型、彰先进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教风。
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坚持规则至上
促进依规建设清廉高校
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规则意识,规则缺失是滋生腐败渎职的温床。清廉高校建设须依据相应规则体系进行,强化规则之治。
健全规则,治有良规。科学完备的规则体系是推进清廉高校建设的前提。建设清廉高校,既要严格依据国法党规,又要健全高校内部规章制度。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清廉高校建设实施规则,实现良规善治。
引领示范,自觉守规。作为清廉高校建设的“领头羊”,高校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清廉规则,树立廉洁先锋形象,提升师生对于规则治理的认同感,从而共同遵守清廉高校建设相关规则。
一视同仁,严格执规。执行规则必须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在调查高校贪腐渎职行为过程中,应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等权利,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办案方针,使高校反腐案件的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
聚焦限权机制
规范高校权力运行
法治的核心在于通过法律限制权力的任意行使。建设清廉高校,应紧抓“限权”这一关键词,对高校各权力主体的权力行为进行合理规制。
规范高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权。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对高校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基建、人事、招生等重点领域,应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拓宽各权利主体的参与渠道。利用高校自身各种载体,建立一站式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规范高校各二级组织机构的权力。对于高校各二级组织机构实施的评审考核、干部推荐、评奖评优等工作,应公开决策事项、执行过程和工作结果,设置异议机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规范高校教师学术权力。学术权力的失范会导致各种学术腐败。应加强对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惩戒,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加强对以教师为主体组成的高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权力主体的规范和监督。当前,高校学术权力被滥用的典型表现之一是极少数教师存在侵吞、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鉴于此,应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实施对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也要加大科研激励力度,减少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为教师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作者分别系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湖南科技大学清廉高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湖南科技大学清廉高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