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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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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身边事 警醒身边人

  申国华

  海口市政府原副市长冯鸿浩受贿案近日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庭审的旁听席上多了一批特殊“听众”——海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会春带队,7位副市长以及11家冯鸿浩曾分管或任职单位“一把手”组成了63人的旁听队伍,全程旁听庭审。

  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提升警示教育契合度,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不少单位都在考虑这一问题。其实,聚焦“同级同类”的特点,运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尤其是组织与违纪违法人员层级相同、岗位类似、工作经历有交集的“前同事”“前下属”旁听庭审,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不失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的好办法。

  警示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等内容不同,决定了需要不同的教育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加强警示教育,主要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而运用身边事身边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由于身边典型案例中当事人的违纪违法动机、主要错误事实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为广大党员干部所熟悉,包括在“围猎”中一步步被贪欲吞噬,从“一把手”到阶下囚的全过程更容易引起情感共鸣、产生思想共振,警示教育效果往往更好。

  当然,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还要客观分析发案原因,查找风险漏洞,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让警示教育效果落到实处。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就能达到“一人发病、全体预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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