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梁欣)今天,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消保委联合印发通知,将无理由退货由线上向线下延伸,倡导全省线下实体店向消费者承诺无理由退货。无理由退货不能影响商品二次销售,承诺时间最低为7日,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期限。
为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改善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消保委秉承“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在之前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倡导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机制。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机制,由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等无理由退货规则,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统一标识,并将承诺内容、无理由退货规则在其营业场所、网站醒目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辨识。
无理由退货不能影响商品二次销售,不得实施“假意购买恶意退货”“先使用后退货”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并证明,经营者可拒绝退货。鲜活易腐,保质期较短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商品,定制商品,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高端商品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