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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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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患者普遍称赞——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省时省力又省钱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陶艳 何穰 彭璐 李晶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这一新规在湖南落实得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省中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等部分三甲医院。

  患者:以前误时又费钱,现在的政策真的好

  上午9时,家住长沙市芙蓉区的杨娭毑在家人搀扶下来到湖南省中医院骨伤一科就诊。“我母亲前段时间摔了一跤,在其他医院拍了片,也吃了一段时间药,但还是走路直不起腰,行动不便。听人推荐省中医院骨伤科不错,就带她过来看看。”杨娭毑的女儿将前几天在长沙市八医院照的X光片拿出来给医生看。接诊医师仔细察看光片后表示,这是压缩性骨折,恢复需要一个过程,不能太心急,也可以住院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

  永州的黄女士是一位肺癌患者,因发现较早,当地医院建议她到省城大医院进一步治疗。3月1日一早,她带着在当地医院做的CT等检查结果来到省肿瘤医院就诊。根据之前的病例和检查结果,医生建议她住院治疗。“医生说,上周刚做的检查,就不用再做了,一两周后再复查。”黄女士表示,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对患者来说太好了,省了钱不说,还减少了检查带来的痛苦。

  上午11时,家住长沙市天心区的市民周先生因持续出现低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结核病诊疗中心就诊。接诊医生通过仔细评估周先生病情、查看此前在其他医院做的肺部CT检查结果,初步判断周先生在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与当前临床表现、疾病诊断相符合,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可作为这次就诊的诊治参考依据。周先生连连称赞:“之前换一个医院,就得重新做一次检查,缴费、排队,误时又费钱,现在的政策真的好!”

  来自宁乡的陈先生身患甲亢已有5年,目前使用“甲巯咪唑片”治疗,治疗效果欠佳,在当地医院查了FT3、 FT4、TSH、血常规、肝功能等项目后,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专科就诊。根据他带来的检查结果,接诊医生给患者调整了甲巯咪唑的剂量,并嘱咐患者4周后复诊。“如果需要重新抽血化验,又要花费几百元。”陈先生高兴地说,“县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在市级医院也可以互认,对于我们外地患者来说真是太方便了!”

  医生:减轻了患者负担,又提高了诊疗效率

  “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长沙市中心医院医务部副主任黎津伶认为,国家出台这一新规具有重要意义,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和国家医疗经济负担,缩短了患者候诊时间,提高了诊疗效率,提高了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湖南省中医院普外微创中心主任、西医大外科主任尹晖明教授表示,检查检验结果医院之间互认,既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同时也减少了医院相关科室的工作量,节约了医疗资金。但是这个互认还是要有区域性,同时应该是部分检查检验结果,我们必须是以病人为中心考虑问题,要避免误诊,漏诊,规避不必要的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一件很好的事,患者既减少了开支,又减少了检查检验带来的麻烦。”湖南省肿瘤医院医务部主任任年军表示。不过他也指出,“由于各个病种不同,尤其肿瘤方面的疾病,医生也会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专业判断,包括是否需要重新检查。希望湖南进一步出台相关落实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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