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靖方 通讯员 肖江浩 罗舜爱)日前,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实行涉税事项团队化管理,通过“管户”向“管事”转变,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税费服务。
《意见》明确,合理划分税源管理职责,优化配置征管资源,积极推动建立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的税源管理新模式。《意见》提出,所有流经税源管理部门的业务事项,均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等系统进行随机分配和任务派单,充分发挥税源管理团队专业优势,全方位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姜勇介绍,该局按规模和行业将企业分为大企业、较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并按单位性质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按收入和资产对自然人进行分类。以此为基础,积极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纳税人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
据了解,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后,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所有税费事项均不再需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事前审核,一律按“自主遵从、自享权利、自负责任”原则,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渠道依法自行办理,办税缴费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效率更高。